2025年婚姻新规:房产证加名也可能分不到房产

发布日期:2025-02-24   浏览量:389


最近几年来,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每年约200万件,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的12%左右。其中,离婚纠纷案件每年约150万件,占所有家事案件近80%。

离婚纠纷中,财产分割是重点之一,房产则是离婚纠纷案件中的“争议高发区”。男女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将其名下房产加上另一方姓名的情况,在当下社会确实比较普遍。问题是,若婚后双方不和闹离婚,“加名”带来的风险和烦恼就放大了。

举世闻名的翟欣欣案”,让即将步入神圣婚姻的中国男女,对通过婚姻套利的“捞男”、“捞女”充满了警惕。

《民法典》实施前,一方将其婚前房子加上另一方姓名的,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原则上均分。

2021年1月1日实施的《民法典》对于“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”规定是: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2025年2月1日施行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》(以下简称《解释(二)》)进一步规定,在离婚房产分割中,以出资来源作为分割财产基础的前提,同时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、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、离婚过错等因素,公平公正处理。

最高人民法院称,《解释(二)》出台的目的在于引导大家不要再关注‘加名’这样可能会给婚姻埋下不和种子的行为”,“引导大家在婚姻中更注重双方的共同努力和付出,互相尊重,互相关爱,增强家庭认同感和婚姻凝聚力,既不能让一心一意为家庭付出的一方伤心又伤财,也不能让婚姻成为获取不当利益的借口”。

2025年1月15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,案例一(崔某某与陈某某离婚纠纷案):一方在结婚后将其婚前房产为另一方“加名”,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给予方所有,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等因素合理补偿对方。

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、信任、爱护、尊敬。

鼎达律师在此也诚挚奉劝即将进入婚姻或已经进入婚姻的男女,要更多关注对方的人品和信仰,多为对方舍己,少一点自我。

 

 

作者:宋福文 律师      2025年2月22日